各系团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帮扶大学生自主创业,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进一步推进我校的创新创业工作,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现将校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创业点亮人生  奋斗成就梦想

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内创业处于创业起步阶段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学生(时间截至2017年7月1日,2014—2016届校友。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方可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方可申报该赛事。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2016年10月1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4.已获得“创业之星”(标兵奖项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申报,“创业之星”提名奖不重复授予。

三、申报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如实填写《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附件1),参考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撰写项目运营报告。

(2)成立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成立个体工商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电子扫描件。项目在校内运营的,须到学校团委开具运营证明;开立网店的,须提供实名认证材料。

(3所有参赛学生申请表上签诚信承诺书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通报,今后将不得申报此类财政扶持项目

四、项目评审及奖励

学校将采取文本评选、实地考察等环节进行考察评选,并择优推荐若干个优秀项目参加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在省赛中获评“创业之星标兵”的获得10万元奖励,获得“创业之星”的获得5万元奖励,获得“创业之星提名”的获得2万元奖励资助金额待定,待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到位后再行确定)

、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参评在校学生、校友将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等材料交由各系,各系以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zcxycxcyzx@126.com。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子兴楼一楼创新创业办公室

(3) 工作联系人 殷洁  联系电话:17720796135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事务部

共青团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委员会

                              二0一七年三月七日

附件1: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表.doc

附件2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docx

附件3第六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申报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