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关于举办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进激发我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争取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院决定启动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工作,为落实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2017年2月~2017年4月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生事务部、教务处、团委承办
三、参赛对象
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人数不少于3人。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4年3月1日后至2017年3月1日前注册,下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2年6月10日之后毕业,下同)。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4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鼓励我院学生依托学院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项目参赛,但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比赛内容
1.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强调利用互联网技术、方法和思维在销售、研发、生产、物流、信息、人力、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和创新。
2.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六、赛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
2.报名方式:以系为单位将纸质报名表(见附件1)、汇总表各一式一份交土北203室,将报名表、报名汇总表、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83959006@qq.com。
(二)竞赛
1.初赛:由学院组织院内外专家对参赛团队的作品或项目进行评审。初赛时参赛团队不需要到现场。
2.决赛:决赛采用现场创业项目展示(7分钟)和现场答辩(3分钟)的方式,由评委现场打分,现场评定名次。
七、大赛奖励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8个。对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分别给予2000、1000、500元奖金,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和国赛。
2、本次大赛设5个优秀组织单位及个人,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八、其他事宜
各系要高度重视此项大赛。要通过多渠道认真做好赛事的宣传和动员工作,让更多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比赛;要积极动员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和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踊跃报名,并指导团队参赛;要以本次大赛为契机,充分展现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成果。
附件1: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2: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