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学一女学生陈绘衣将昆明铁路局诉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暑假期间陈绘衣与同学去云南山区支教,出发前便已经买好了车票,但当乘务员检票时,她发现车票丢了便出示购票成功的短信与身份证,但仍被要求全价补票。到站后她向昆明的铁路局反映此事希望退回全款,却被驳回。立案后昆明铁路局曾致电法院,表示愿意和解,被陈绘衣与浙江光华法学院同学拒绝,她表示:打这官司,是想让更多人关注,敦促铁路局修改雷士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规定。这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那大学生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大学生如何树立维权意识?

  大学生在校园期间最喜欢的购物方式莫过于网购,然而网购者背后的侵权行为却不胜枚举。“商品交付消费者后若发生毁损,背的退换商品。”这不仅仅限制了消费者合法权利也免除了经营者对商品损坏的责任。单以我院来说,中区两旁的树底下每天拜放着许多快递,他们有的被随意地摆放在污泥中,有的被快递员随手扔在了地板。若这些货品中有易碎物品,易坏水果,不可碰水的商品在这期间发生意外损坏又被大学生领走,是否商家便不用负责呢?所以我们应培养出与快递员当面收快递并检查的习惯而不是发现了自己的快递就头也不回地回到宿舍拆件。对于如何保护我们的利益,大多数人还没有太多了解,这就需要我们培养起自己的维权意识。

   在校期间的大学生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了解大多数可能是来自于法基课,但是法基课上能学到的毕竟片面,仍需要校方的讲座支持与图书馆丰富的藏书。当代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不仅仅是因为不了解,可能更多是认为是现在的投诉程序过于复杂,处理周期太长,这样说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却不会及时采取维权措施的原因了。这种害怕麻烦的思想大多数的大学生都存在,但若我们都因为害怕麻烦而不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只会让坏人们更加猖狂。

  总之,无论保护自身消费者权益也好,培养维权意识也好,都与我们利益息息相关,望大家能更加重视。

(环境资源工程系记者团  吴倩如(文))